召开第11次执委会会议。会议主要有二项议程:
一是听取张黎明副会长(兼秘书长)关于“2015年协会工作计划具体安排”的汇报。会议认为:2015年的工作既要有继承又要有创新。每项工作确定后要做出具体分工与详细方案。
二是张贤训副会长汇报关于表彰工作准备情况。经会议研究讨论,原则通过《关于表彰2013—2014年度会员(单位)的决定》、《关于表彰学术委员会的决定》、《关于开展年度优秀会员(单位)的评选表彰办法》。并决定自2015年起,开展每年一次的年度优秀会员(单位)的评选表彰活动。
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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