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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入会条件
1、热爱公共关系事业,拥护本会章程;
2、热心本会工作,积极参与本会活动,积极交纳会费;
3、中外企事业单位、民营企业、公关公司、驻沪办事处及长江三角州地区外地企事业单位

入会程序
一、 入会申请
会员单位
1、填写会员单位申请表 (下载“会员单位申请表”);
2、出示有关证明材料(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);
3、经本会办公室初核,提交执委会批准并报协会备案;
4、经协会批准入会的会员收到通知书后,到办公室办理有关入会手续,在交纳会费后由本会办公室核发会员牌匾,并在协会简报、网站等上予以公告。
理事单位
1、 理事单位申请由专人推荐,填写理事单位申请表 (下载“理事单位申请表”);
2、 出示有关证明材料(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);
3、 经本会办公室初核,提交执委会审核,报会长批准,协会备案并在年度会员大会上通过;
4、 经协会批准入会的理事收到通知书后,到办公室办理有关入会手续,在交纳会费后由本会办公室核发理事牌匾,并在协会简报、网站等上予以公告。

二、 会费标准
理事单位每年会费10000元。
会员单位每年会费5000元。

三、会员享有的权利
1、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3、享受本会提供的有关服务;
4、对本会工作和相关业务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会员可在同等优先的原则下,在本会主办的刊物、网站和会议发表论文;
6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四、会员应履行的义务
1、遵守国家法律制度,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决议;
2、接受本会的监督、管理、依法开展业务活动;
3、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4、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任务,按规定交纳会费;
5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相关资讯;
6、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五、注意事项
1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。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2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或者受到国家刑法制裁时,经理事会或执委会通过以除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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